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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5, 2024

本省地產及物業管理行業的人士反對加長迫遷租戶通知期至4個月

省新民主黨政府昨日公佈推出新政策,保護本省的租戶免受業主惡意迫遷,不過一些地產行業及出租物業管理行業的人士就表示反對。

他們特別關注的問題是省府延長了驅逐租客的通知期一倍。從 7 月 18 日開始,業主因引入個人原因驅逐租戶時,將被要求要提前四個月通知,而不是現有的兩個月通知。

業內人士表示,這可能會使與房屋買家在購買一些現時已有租戶的房屋變得更加困難,因為銀行通常只與買家,簽訂按揭條款後鎖死借貸條款3個月,短於四個月的驅逐租客通知期。溫市一名租戶和物業管理公司發言人指,一般購買房屋時,買家都會列出一些條款,其中一個保守及負責任的條款都會包括「視乎銀行按揭借款情況」的字眼。但是本國主要銀行,信貸聯會,甚至私人貸款商,通常都會提供最多長達90日鎖死條款上限,不會鎖120日。

在過去數年,銀行貸款利率在某些時期的變動速度比較快,省府改法例可能會對一些買家產生影響。

但租客權益組織認為,省府改例應該一早就推出,保護處於弱勢的租屋者。指原本兩個月通知期根本足以令將會失去租住單位的人作出安排,對於低收入人士來說,收到驅逐令可達至災難性後果。對於租屋者來說,額外多兩個月,可能會令他們不需要流離失所甚至無家可歸,有更多時間尋找另一處物業。

省房屋之廳長Ravi Kahlon的辦公室指出,愛德華王子島,及緬省亦有有類似的驅逐通知期,魁省更要六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