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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3, 2024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 安省穆斯林4死1傷兇案被告到48歲時可申請假釋 問題主要是否分期執行的問題

安省一宗的針對穆斯林一個家庭的兇殺案,昨日在法院被列為恐怖主義案,是加拿大首次以白人優越主義意識形態為原因,而被列為恐怖主義的先例,法律界表示,判決並進一步強調,「恐怖主義」定義,已不僅限於屬於特定群體的人士。

23歲被告昨日因4宗一級謀殺及一宗意圖謀殺被判處5項終身監禁,但並不代表他的總刑期會延長,25年不準假釋的時間沒有改變,所有五項刑期將同時執行。代表他可以在48歲時申請假釋出獄。

李溢大律師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有關問題主要是來是同期執行刑期的問題。

他表示,限制本國判決是否可以有持續執行終身監禁,主要是受本國人權法中的其中兩條限制,不過兩條法案的字眼都比較濛湖。

李溢被問到,前總理哈時代在2011年曾經修改量刑條款法案,賦予法官有酌處權,可以對犯下多宗連環一級謀殺案罪犯,給予多個 25 年不准假釋的權力。他就指,當時原因是哈珀認為本國的判案太仁慈,起不到阻嚇作用。

聯邦最高法院在2022年,判2017年魁北克市清真寺連環兇殺案,被控六項一級謀殺罪及六項企圖謀殺的被告,不可被判超過 25 年才有資格獲得假釋,推翻了哈珀的法案。

 至於另一宗案,為何亞省的連還性罪犯可在2020年判入獄11年,但2024年已經可以獲假釋,李溢就指,主要是本國的兩項假釋條例所至。一個是臨時事故假釋,第二是刑期3分之一可申請假釋。

另外本國亦有第三項罪犯坐滿刑期3分2後一定要獲釋投入社會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