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埠星期日發生的襲擊案,有報導指,64歲疑犯獲得精神病設施日間出外活動許可,可自由外出前,評審委員會視他為對社區重大威脅。
Citynews獲得本年早前,BC省刑事司法審查委員會批出該許可證的細節,指當局發佈有關64歲被告Blair Evan Donnelly可日間出外活動之前的評估。
當局在4月13日,就Donnelly舉行假釋聽證會,委員會的風險評估報告指,他在獲得日間釋放之前,被視為是一個重大威脅。判詞引述他再對上一次於2021 年 5 月出席研訊,當時得出的結論,他已取得良好的進展,但還沒有達至好到有條件下可離開精神病設施的水平。
有關判詞亦以快速惡化,來描述DONNELLY情神病歷史,並引述專家分析發現,被告是繼續達到重大威脅的門檻。
根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在06年殺害16歲的女兒,08年獲判因精神病問題,無須負上刑責,最終判二級謀殺罪名不成立。3年後在2009年,他被允許在高貴林港的一個精神健康設施獲準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可以返回社區,在期間他刺傷另外一個人,在該案中,他被判要負上刑事責任。
委員會在風險評估報告中亦指,被告曾奪走女兒生命,隨後的暴力犯罪行為也是有使用武器,令人嚴重關切的是,所有事件發生時,事前都沒有警告信號,兩次精神病復發的時間都是經長時間緩解,並沒有任何失常跡象下發生。當復發時,當事人對自己的病情惡化是一無所知。需要大量監督,以確保他不會對公眾造成進一步的傷害。
報告指唯一合適安置他的安排是留在高貴林港的精神病院,因為他需要密集的監督,以確保他在進入社區之前,受到適當的監控。
委員會當時的報告雖然指令DONNELLY要留在精神病院,但亦提及若他取得進展,可以合理地安排在八個月內安置在社區。
DONNELLY 之後在獲準外出期間,星期日在溫市點亮華埠節目中,用刀刺傷3人。現時已被起訴三項嚴重傷人罪,他暫時未出庭,相信會於明日在溫哥華省級法院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