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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6, 2023

最高法院維持現有法官傳媒禁令的權力

加拿大最高法院,今早就一宗影響本國所有法院傳媒禁令的權力作出重要判決。宣佈維持現有《刑事法中》的對有關禁令的解釋,即在沒有陪審團列席情況下,案件會自動實施傳媒禁令 。

不過本國的傳媒及一些公民自由權益宣導組織就認為,有關做法扼殺新聞自由。

本國最高法院7名法官是一致同意判決,今早頒佈這份長達47頁的裁決書,他們在五月,在渥太華聽取正反雙方口頭意見後作出考慮,今早宣判。

今次裁決涉及兩宗獨立同時涉及陪審團參加審判的案件,其中一起是BC省備受矚目的高貴林港的15歲少女Amanda Todd,因被一名荷蘭男子網上性剝削自殺案。另一宗涉及魁省一宗買兇殺人案。

2012年,AMANDA TODD在YouTube發佈一段視頻,描述她在網上被剝削陷入抑鬱,之後自殺身亡。多間媒體包括CBC, Global,Postmedia,CTV,Glacier,CityNews,Globe and Mail及Toronto Star提出申辯,指有關禁令令媒體無法報告為期15個月長的審前法庭訴訟內的細節,限制新聞自由。希望法院澄清傳媒禁令,只有在選擇完陪審團後才能適用。

另外BC公民自由協會亦是案件其中一方參與者,他們在5月在渥太華法庭上表示,刑事法第648條(第1節)的傳媒禁令部分,可能會損害審判公正性,因為不允許公眾對刑事訴訟程序進行監督。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被要求權衡公共利益,及保護被告的權利, 考慮到大多數媒體的新聞都是永遠在網上直播,並且易於廣泛傳播。要對《刑事法》中的兩個部分作出明確裁決,

第一個部分是在一些需要陪審團審判的案件,在未有組成陪審團的時候,實行全面傳媒禁令,另一個部分,是賦予法官對陪審團將要決定的任何事項頒下傳媒禁令的管轄權。

判決書表示,國會打算保護被告的基本利益,所以將刑事案交由陪審員審判,陪審員需要沒有接觸過案件及持有偏見,有關禁令是保護陪審團,並與現有的陪審團及尚未組成的陪審團都是有關。

不同的傳媒及其他機構對今早的裁決都非常感興趣,因為將影響未來法院如何執行《刑事法》第648(第1節),以及該法例對陪審團審判的全面出版禁令是否適用於甚至在選擇陪審團之前的事項。

該條例規定,在陪審團退庭作出裁決之前,所有人不得在任何文件中公佈或廣播或以任何方式傳送,陪審團未出席審判的任何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