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今日決定,批准Uber 網約車服務公司的勞工爭議,用集體訴訟方式解決。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八比一的裁決中裁定,Uber司機駕可以通過安省法院解決與公司的問題,有機會令Uber 司機在安省就業標準法下,列為Uber的僱員。
公司方面希望可以通過仲裁程序,司機方面就希望以通過法院解決與公司的糾紛。估計今次安省集體訴訟涉及總值4億元。
今日的裁決,將會對加拿大新興經濟及勞工權益爭議產生廣泛影響。
安省UberEATS的一名司機在2017年發起集體訴訟,以迫使Uber 承認其他們是Uber僱員,而不是外判獨立承包商。早前受省上訴法院接納,裁決認為Uber 的合同條款不合理而且不可執行,依賴昂貴的仲裁程序來解決爭端。
不過 Uber公司方面就質疑安省上訴法院的裁決,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發起訴訟的Uber司機在2017年,收到公司發給他的手機短訊,迫他更改接受接受報酬的方式。他於是開始法律訴訟。
案件代表律師指如果法院判Uber勝訴,未來每家公司都可以要員工簽署一份外判合約,代表資方可以任意對待工人而不會受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