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最高法院駁回一名女子,因入境時拒絕進行PCR病毒測試,被罰款的案件。
案發在2021年9月13日,本國當時仍然要入境前出示病毒測試證明,該名女子因由素里市入境進入加拿大時,拒絕接受測試而收到一張5700元的罰單。
她解釋認為,政府要求她進行PCR檢測是錯誤的,批評《聯邦檢疫法》的規則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
案情指,當她拒絕依照法律,加拿大公共衛生局給她開了一張罰單,她於2021年10月29日對罰單提出上訴2022年1月20日,聽證會在素里省級法院進行,確定罰單合法,但女被告沒有出庭。
到今年4月,她向素里省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獲得一項特別命令,允許她再對這張告票提出上訴,因為她指自已沒有收到開庭日期的通知。被告引用缺乏知情同意,指她個人健康隱私被侵犯及違反憲法的行為,作為她拒絕出庭的辯護理由。
法官在9月12日發佈,在8月24日判決書表示不過有關請求最終被拒絕,指被告未能出庭的後果是指控或罰款被視為成立,金額將立即支付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