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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5, 2020

團體促加國就疫情追究中國伊朗責任

渥太華政治智囊團體MacDonald Laurier 研究所,及加拿大國家安全研究組織今日發表聯合聲明,指責中國及伊朗需要就全球新冠疫情負上責任。

兩個組織進行聯合研究,並共同出版一份名為「不能免疫」的報告,報告內容指,這兩個獨裁政權對新冠肺炎在世界大流行,及他們掩蓋自已的責任。

研究批評中國及伊朗政權對疫情災難負有全部法律責任,以及應該可以如何向兩國追究責任。

研究由本國人權及國家安全法專家撰寫,表示國際可以將兩國告上法庭,或使用其他方式,指控兩國一系列控罪,包括侵犯人權,破壞人類健康,壓制資訊傳遞,引起數以十萬人死亡,及數兆元的經濟損失等全球所犯罪行。報告亦建議政府可以各兩國要求賠償。

他們亦引用前香港大學新發傳染性疾病實驗室研究員閻麗夢逃往美國,指北京主動隱瞞最初對新冠疫情的研究及疫情的嚴重程度,亦打壓舉報消息人士。指這些是嚴重的指控,證明中方一開始就故意處理不當,很大可能助長病毒在全球傳播。

另外報告亦批評伊朗政府隱藏證據,故意少報疫情數據,犧牲該國公民健康及安全,以維護自身權力。

報告指,中國及伊朗可能違反一些關鍵的國際協定,及國際法律義務,包括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等國際公約 ,及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衛生條例》等。

報告建議加拿大及其他國家,可以有廣泛的法律途徑去向中國及伊朗追究責任。包括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世衛組織,國際刑事法院,聯合國安理會,海牙國際法庭,國際常設仲裁法院,世界貿易組織等追究責任。各國亦可使用雙邊投資協議同樣可以起到作用。

報告亦指出,加拿大及美國的法律制度,也可以向中國及伊朗追究責任。在加拿大可以在國內法院起訴中國及伊朗,第一是根據《聯邦檢疫法》向中國及伊朗公司追究責任,第2可以使用加拿大《經濟特別措施法》對中國和伊朗實施經濟制裁,第3可以根據馬格尼茨基法,制裁兩國官員。政府亦可以通過新的立法,追討疫情責任。

報告共列出十幾種加國可以向中國及伊朗提出要兩國承擔責任的方式。

報告撰寫人指,加國政府目前的首要任務,是公共衛生安全,但追究責任亦應該是下一個優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