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8月2日宣布,購入溫市華埠樂群苑Harmony House建築物,以保留其持續作為長者可負擔房屋用途,代表大樓內33個長者輔助房屋單位將可繼續留在現址。
省房屋廳長Ravi Kahlon柯議倫表示,省府確保溫哥華的長可繼續獲可負擔得起的住所,並能留在他們自已的社區,靠近親人及所依賴的服務生活。
省府通過BC房屋局與中僑互助會合作,以1,640萬元價格購入樂群苑華埠上海里588號的樂群苑,防止可負責房屋單位流入私人房屋市場,以確保居住在那裡的長者可以留在他們的家中及該社區。
當局在2023年3月完成獨立評估報告,並支持收購買計劃,省府於是透過BC房屋局購入樂群苑。
樂群苑佔該座建築物4層,當中有放式單位及一睡房單位組成,並包括多用途的共用膳食地區及共享的露台空間,提供長者輔助房屋服務。
長者服務及長期護理議會秘書Harwinder Sandhu表示,為本省長者興建及保留更多可負擔房屋是具迫切需要。
購入後,中僑互助會將擁有這些單位,並幫助維護這些房屋,免受未來被第三方出售的風險。中僑亦繼續負責建築物的營運工作。
中僑互助會行政總裁周潘坤玲表示,她們很高興能幫助確保樂群苑居民能在這些輔助房屋單位安享晚年,以提升他們的健康,獨立性及社區生活質素。
樂群苑居民將繼續獲得由省房屋局、溫哥華沿岸衛生局、及提供的BC獨立生活租金計劃補貼,為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輔助式生活房屋及支援服務,每年的撥款約1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