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府,星期三引入住宅物業 (短期持有) 利得稅務法,打擊投資者只為快速獲利而購買房屋,兩年內轉售住宅物業的收益將被徵稅,最高稅率為利潤的百分之20。
省府表示,正採取行動,打擊房屋投機行為,以確保更多省民能在其生活及工作的社區,尋獲可負擔的房屋。
省府正引入住宅物業 (短期持有) 利得稅務法Residential Property (Short-term Holding) Profit Tax Act,有關法案通常被稱為BC房屋炒賣稅B.C. home-flipping tax,以打擊投資者只為快速獲利而購買房屋,兩年內轉售住宅物業的收益將被徵稅。
省財政廳長Katrine Conroy康洛綺說,置業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無論是首次置業,或為成長中的家庭作好準備,每個人均希望擁有自己的家園,並以此建立美好生活。
她強調,省府認為家庭不應在置業時與富裕的投機者競爭,因此,省府正對將房產市場視為股市的投資者採取行動。
省房屋廳長Ravi Kahlon柯議倫稱,房屋應是給予社區的人居住,而非用於投機,即使部分人希望容許透過房地產市場進行投機活動,令投機者快速獲利,但省府亦明白這樣是大衆所負擔不起,因此,省府將繼續增加房屋供應,並對驅使房價上漲、包括投機在内行為的推動元素採取行動。
法案規定,去年及本年購買的房產,若在730日內轉售則需繳稅。首年內轉售的房屋將按利潤的百分之20徵稅,並在接下來的365日內降至零。
不過,購買後兩年內出售主要住所的個人,在計算房產銷售的應課稅收入時,若他們期間將該房產用作主要住所、並擁有至少一年,則最多可扣除2萬元稅款。
預售樓花方面,若簽訂預售合約購買正發展的房產,並會完成交易,就兩年納稅期限而言,買家於簽訂預售合約日視為已獲得房產; 如果某人轉讓assigned預售合約,然後完成交易,則房產的購買日就是他們獲轉讓合約的日期; 當買家在簽訂預售合約後兩年內將合約轉讓予他人時,需從轉讓中獲得的任何利潤繳稅。
省府估計每年的稅項收入為4,300萬元,將重新用於為民眾建造房屋與加強住房計劃。
於2020年至2022年間,估計有百分之7的住宅在兩年內轉售,並往往以更高的價格售出。
省府預計,一年内預計約有4,000間物業需要繳稅,所有稅收將直接用於加強本省的房屋計劃、以及建設新的房屋。
不過,面對不可避免的生活變化,包括離婚、死亡、疾病或殘障、因工作而搬遷、失業或家庭成員變更、非自願性失業、人身安全及破產等的人,將可免除有關稅項,若建築商增加房屋供應,例如在並無現有房屋的土地上興建住宅物業、或在現有房屋上加建額外套間或房屋單位,亦將具資格獲得豁免。
一旦法案通過,房屋炒賣稅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