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引入法案,迫使素里推動警務過渡。
省府透過更新警務法,以明確市政府在希望更換警隊時必須遵守的程序,履行省府消除不確定性、增強公眾信心、及確保全省人民安全的承諾。
省府稱,雖然市政當局負責各地的治安與執法,但公共安全廳長負責確保社區內的警隊服務,警方的行動亦不會因市政當局改變其警察管轄權而受到影響,有關變化可解決素里市警務過渡期間所暴露的警務法中,缺乏明確性的問題。
省府透露,修正案將為正進行及未來的警務過渡,創建更順暢的流程,包括確保過渡計劃獲廳長批准後,市府就有完成程序的法律義務; 明確警察局長監督及向各方發出具約束力指示的權力,確保廳長批准的警務變革得到實施; 要求市政當局、警察機關與其他團體,必須向廳長提供評估過渡計劃的任何資訊; 以及容許廳長在特殊情況下,為剛負責提供警務服務的市政府確定前進道路。
省府強調,法案更包括為正面對警務過渡的素里市民,提供明確與最終的條款,具體規定素里市必須透過市警提供警務服務,並賦予廳長權力,取消省府與素里之間涉及皇家騎警服務的現有協議,並為政府提供任命行政人員的能力,以承擔素里警務委員會的職能,負責素里市警的管理工作。
素里市長Brenda Locke表示,該市仍在審查法案,但她不打算在有關問題上讓步。她堅持,素里市已表明立場,市府不會改變,因此將審查該法案,以決下一步的工作。
據市府向法院提交的呈請顯示,在10年內,市警過渡將較保留騎警額外花費4.64億,而省府就已向素里提供1.5億來幫補費用。
不過,Locke指,與市警的相關資本及所需的人力資源成本比較,1.5億援助並不足夠。
截至本年9月,素里警方已僱用400名警員及文職人員,並已部署200多名警員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