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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3, 2024

卑詩省府公布 除符合豁免條件外 購買住宅後兩年內出售所獲的利潤均要徵收房屋炒賣稅 有地產代理認為政策治標不治本

省財政廳長Katrine Conroy康洛綺星期四公布預算案時表示,省府計劃在春季會期通過法案,將採取浮動比例來向購入住宅後兩年內出售物業的省民徵收房屋炒賣稅home-flipping tax,首年內出售房屋會按利潤收百分之20稅款、18個月後出售降至百分之10、兩年期屆滿後出售物業則毋須付稅。

北美亞裔房地產協會創會主席麥文華接受本台採訪時認為,有關稅項只屬治標不治本方法,對樓市基本不會做成太大影響。

麥文華稱,省選臨近,省府推出類似應對住房危機的政策是可以理解。

麥文華強調,購入柏文樓花的買家,只要不是有投機性行為,房屋炒賣稅亦不會對自住買家構成影響。

預算案強調,稅項將適用於出售帶有住房單位、以及規劃為住宅用途的房產、並適用於購買柏文的轉讓合約,但不適用於土地或非住宅用途的部分土地。

對於在購買住宅後兩年內出售主要居所的人,除出售物業而產生的任何聯邦或其他省級入息稅外,亦要繳納有關稅款,不過,在計算應課稅收入時,最多可豁免2萬元收入。

分居、離婚、死亡、殘疾或疾病、因工作而搬遷、非自願性失業、家庭成員變更、人身安全或破產等可作為豁免理由,稅收上訴機制及所需文件仍在研究,所有收入均會用於建造新的可負擔房屋。

新稅項對自2025年1月1日起出售的房產生效,不過,稅項亦適用於生效日期前購買的物業。

財政廳估計,該稅項由2025至2026年財政年度開始,每年可產生約4,300萬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