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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5, 2024

卑詩民事審裁處裁定承包商Taskrabbit毋須承擔一項工程的責任 及向華裔原訟人賠償損失

原訟人Wei-Po Tseng早前入稟卑詩民事審裁處,要求外判承包商Taskrabbit賠償5,000元,原因是Taskrabbit一名工人在協助安裝傢具公司宜家Ikea的櫥櫃時,將電鑽鑽入水管,損壞灑水滅火系統、石膏牆與硬木地板,他更提交維修費用發票作為證據。

Taskrabbit辯稱,不能對損失負責,原因是他們不是僱主。

審裁處仲裁庭成員Mark Henderson在裁決中表示,Taskrabbit說,公司只經營一個網絡通訊平台,將尋求短期服務的客戶與獨立承包商聯繫起來。

Taskrabbit 指,原訟人與使用該平台的其他人,在預訂工人前必須簽訂協議。

裁決稱,按服務條款第1條規定,Taskrabbit不會執行職責,亦不會僱用工人來執行任務。

Tseng 沒有否認他已同意有關條款,但表示,他與其他平台使用者有合理原因相信,Taskrabbit是一間服務提供商。

裁決稱,原訟人認為,基於Taskrabbit的品牌、鏈接以及與客戶的溝通模式,可能會促成有這種看法。

仲裁庭指,原訟人所尋求的賠償,相等於要求Taskrabbit對工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間接責任,從法律上考慮,僱主可以對員工的行為負責,但仲裁庭最終同意Taskrabbit不是該名工人的僱主。

裁決書說,沒有證據顯示Taskrabbit將工作分配予該名工人,或Taskrabbit與在平台上列出服務的工人有任何監督關係,因此,Taskrabbit毋須對工人涉及的疏忽行為負上負責,駁回Tseng的索賠申請,並需向Taskrabbit支付25元仲裁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