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華埠在9月發生傷人案,一名有精神病患的男子刺傷3名市民,BC檢討局表示,需公開提供他獲准單獨出外原因的文件。
涉案男子Blair Donnelly早前要求當局不要公開他離開精神病醫院前,被列為有重大威脅的文件。
不過,BC檢討局一個小組推翻Donnelly的要求,並認為,公開有關文件,不會侵犯其個人私隱或損害即將進行的審訊。
案發於9月10日,有精神病患的Donnelly在無人陪同下離開精神病院,並涉嫌在溫市華埠以利器刺傷3名市民,被控嚴重傷人罪。他的病患記錄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省長David Eby尹大衛亦稱,對方是一個暴力與精神病的人,並質疑容許他可單獨出外的原因。
尹大衛其後委任Abbotsford前警察局長Bob Rich調查事件。
檢討局在決定向公眾披露有關文件時表示,Donnelly的律師希望Rich在調查期間,自行決定是否公開文件,並認為檢討局是因受到廣泛批評而存在利益衝突。
檢討局強調,發表有關文件符合重大公眾利益,除特殊情況外,公眾很想知道局方的決定是如何達成,而公眾信任司法系統及有信心是至關重要。
此外,包括加新社在內的媒體早前提出,反對就案件的報導發出傳媒禁令,但檢討局的小組表示,已無必要引用該論點,原因是Donnelly未能證明於開放性推定的情況下獲得豁免。
不過,檢討局已婉拒就精神病院容許Donnelly外出的原因與政策接受訪問。
64歲的Donnelly曾於2006年殺害女兒,但毋須承擔刑事責任,只需送往高貴林的精神病院。
Donnelly星期三在省級法院短暫出庭。
檢討局早前曾公布,本年4月13日讓Donnelly離開精神病院的條件,但沒有公開原因,局方其後被要求公開原因,但Donnelly反對。
檢討局當時稱,Donnelly仍對公眾構成重大威脅,並需強力監管,以確保他不會對公眾構成進一步傷害,Donnelly亦無法了解自己的病情何時會惡化,暴力事件可能會在沒有警告的情況下發生。
一名醫生曾作證指,鑑於Donnelly會快速失去理智及有暴力行為,他的復發風險很高。
不過,檢討局授權精神病院院長,可根據Donnelly的精神狀況,考慮他對自己或他人造成的風險,容許Donnelly在有人或無人陪同的情況下進入社區。
有關決定於4月2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