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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6, 2024

卑詩最高法院駁回省住宅租務處的裁決 指令租務處需重新考慮一名欠租超過1.33萬的租戶 被華裔業主迫遷的問題

涉案租戶Andro Sanchez承認,從向華裔業主Yan Hong Bao支付的租金中,扣起超過1萬3,300元,但他向省住宅租務處及卑詩最高法院表示,原因是他與業主有一項長期安排,例如物業稅的個別費用,可以從其租金中扣除。

最高法院法官Wendy Baker於裁決中,認為作出驅逐租戶決定的租務處仲裁員,沒有充分考慮、甚至根本沒有考慮所謂的預扣安排,是否證明Sanchez未付租金是合理行為。

裁決稱,Sanchez在去年12月、本年1月與2月扣起租金,作為在居所建造地庫套房的裝修工程補償。

Sanchez向法院透露,居住在中國的Bao表示,希望能增加其房產所賺取的收入,他提出建造一個地庫套房來出租產生額外收入。

Baker法官稱,Sanchez說,已準備一份預算,業主同意對方可做該項工作,並從租金中扣除費用。

裁決沒有具體披露該物業的地點。

Bao本年3月聘請一間管理公司,以Sanchez未支付租金,向他發出10日的終止租約通知,他向租務處提出申訴,租務處於4月維持驅逐他遷出的決定。

此外,Bao 亦向租務處作出單獨投訴,要求Sanchez賠償未付的租金,不過,當仲裁員將有關賠償列為驅逐決定的一部分時,他撤回投訴。

Sanchez要求最高法院進行司法覆核,認為租務處的裁決明顯不合理,程序上亦不公平。

Baker法官的裁決,是司法覆核申請的結果,在合理與公平性問題上均對他有利。

裁決指,租務處仲裁員的決決非常簡短,雖然認同Sanchez的論點,即他已有安排,容許他扣留租金以支付協定的費用,但沒有確認所謂的安排是否有效。

Baker法官表示,放在仲裁員面前的首要問題是證據是否支持雙方曾達成協議,容許Sanchez從租金中扣除地庫套房的裝修費,在審閱整個裁決後,她看不出任何能解決這項根本問題的合理或站得住腳的分析圖,仲裁員只簡單地重複租戶沒有支付租金的事實,而沒有討論預扣是否符合雙方之間協議的根本論點,在缺乏任何分析來解決爭議中的根本問題情況下,她發現仲裁員的決定存在很大缺陷。

裁決更指出,Sanchez在對業主向租務處投訴的回覆中,包括Bao的一封電郵,內容似乎支持他的立場,電郵的相關內容是地庫的費用已從租金中扣除。

根據裁決,Sanchez曾試圖在租務處聽證會上引用該份或其他證據,但在聽證會期限屆滿前,他無法尋回想要的文件。

仲裁員曾向Sanchez保證,他有機會在第二次聽證會上,只就未付租金的投訴提出證據,但當業主撤回投訴時,他便失去有關機會。

裁決顯示,仲裁員需在Sanchez對終止租賃通知的質疑被拒時作出金錢性裁決,但仲裁員未能闡明這項事實,加上仲裁員的誤導性保證,租務處的聽證會在程序上對Sanchez並不公平。

Baker法官下令撤銷租務處的裁決,並將個案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