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公布,根據勞工賠償法的新要求,受傷工人將獲更完善支援,以便返回工作或轉到其他合適職位。
新要求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僱主及受傷工人將互相配合,並與BC勞工安全局合作,確保工人可返回受傷前的工作或類似工作,若工人不適合從事受傷前的工作,則可轉為從事其他合適工作。
合作責任條款將有助勞工安全局監督重返工作的過程,為僱主與工人制定所需明確的期望以促成合作,使受傷工人以安全與及時方式重返工作。
此外,除非遇到重大困難,否則僱主必須盡量對工作或工作場所作出任何必要調整,適應工人的需要。這項新要求有助在本省建立更有效、更公平的勞工賠償制度。
有關修訂將允許勞工安全局對未能履行責任去協助工人重返工作的僱主實施行政處罰。
勞工安全局正研究政策以支援重返工作的新要求,並將於今年7月及8月進行廣泛公衆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