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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5, 2022

北溫業主涉歧視殘疾長者遭罰$35000

北溫一名84歲男長者因行動不便,無法步行上落102級樓梯回家,要求業主建造一條有路軌的電動車廂,但被拒絕。BC人權審裁處現時判該名業主歧視殘疾人士,需要向該名長者賠償3萬5000元,作為他尊嚴受損的賠償,並要求業主盡快在6個月內完成建造有路軌的電動車廂。

審裁處表示,該長者的屋企建在DEEP COVE一個山頂,出入需要步行102級樓梯,但長者患有多種慢性疾病,包括血性心力衰竭,慢性心房顫動,右腳無力,慢性阻塞性肺病,骨關節炎等,健康狀況近乎殘疾,形容幾乎他不可能靠步行出入寓所。又指,他2019年12月嘗試行樓梯時跌倒,膝蓋受傷後,從此再無離開過屋企近兩年。他無法到醫院探望妻子,外出購物,參加社區活動,要家人幫忙倒垃圾,幾乎無法獨立生活。該長者2020年初邀請建造電車廂的公司人員到場參觀估價,期後向業主要求建造一條可以載4人的有路軌電動車廂,並提交13萬1639元的報價單,不過有關計劃需要其他3個住戶的批准。

業主期後拒絕有關要求,認為會對物業價值造成負面影響,反而建議在固有的樓梯上加建一個電動升降機,但長者表示,電動升降機速度緩慢,難以應付突發緊急情況,難以攜帶助行器,兼且難以坐上或離開升降機。

物業委員會期後開會投票贊成建造電動升降機,每名業主需要支付1萬7500元,不過代表長者的律師就提議,將每戶1萬7500元來建造電動車廂,餘額由該名長者包底。

審裁處表示,升降機對該長者來講不是合適的選擇,原因是長者的平衡能力不足,容易頭暈及跌倒,上落升降機亦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