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佈涉及大量海外金融記錄數據的「潘朵拉檔」,顯示不少超級富豪使用離岸避稅天堂,與2016年的《巴拿馬檔》不同,上次內容包括不少加拿大公司及加拿大人在內,但最新一分的報告就比較少加拿大公司及個人。
多倫多星報是有份參與調查工作的加拿大傳媒機構之一,他們報導指,截至本星期,在潘朵拉報告中至少確認了500名加拿大公民或居民。
加拿大法例之下,擁有離岸帳戶或離岸業務並不違法,但一切都需要有適當的記錄並報告給稅務局。不過離岸公司和商業交易中,提供了匿名用途,以及一些國家的寬鬆徵稅政策,不少離岸賬戶被用於洗黑錢及逃稅等行為。
加拿大稅務局表示,他們已經開始確定潘朵拉報告內的資料,與該他們的已擁有的數據對照,及正在與國際合作夥伴合作,收集並共享資訊,以準確了解數據。
加拿大稅務局表示,僅僅持有離岸資產,並不自動代表他們涉及違規逃稅行為。例如在《巴拿馬檔》中,裡面有超過6成的加拿大納稅人,被發現有遵守申報資料的義務。隨著新的潘朵拉文件的發佈,加拿大稅務局會繼續致力打擊國際逃稅行為。
稅務局又指,加拿大有分參與96項國際稅務條約,及24項國際稅務交流協定,其中包括J5全球稅務執法聯會的成員。在本國稅務局研究事件時,這些夥伴將是十分寶貴的資源。
在加拿大稅務法中,逃稅屬於相當明顯的刑事罪行,但避稅行為,就大程度上要依賴對法律精神與法律條文的解釋,主要通過稅務法內在1988年引入的反避稅規則GAAR去加以解釋,未必一定是刑事罪。
稅務局在聲明中表示,當納稅人試圖逃避,或濫用加拿大稅收規則,去避免支付應有稅額時,稅局會引用GAAR規則處理。聲明指,GAAR在盡量計算最少合法稅收,與濫用避稅條例之間,劃出明確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