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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6, 2023

加拿大最高法院:加美兩國的安全第三國協議沒違憲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加拿大與美國之間的安全第三國協議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符合憲法。

最高法院的裁決指出,協議並未違反加拿大權利及自由憲章第 7 條,包括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與安全權。

2004年生效的安全第三國協議承認加拿大與美國是移民尋求保護的安全地方。

根據協議,移民必須在其抵步的兩個國家中向首個國家尋求庇護,令越過邊界及在另一個國家尋求庇護是非法行為。

反對協議的組織要求加拿大最高法院支持協約的立法侵犯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與安全權,並稱美國對很多尋求庇護者來說並不安全。

聯邦政府向最高法院表示,返回加拿大的人可在本國獲得公平的庇護及拘留程序。

總理杜魯多與美國總統拜登3月時同意擴大該協約,使其不限於官方過境點,並適用於所有8,900公里的共同邊界。

在擴大協約內容前,抵達陸地邊界官方入境點的尋求庇護者,雖然先到達美國,但仍可在加拿大提出申請。

反對者稱,協議違反權利及自由憲章,原因是協議將尋求庇護者遣返美國,會令他們面對拘留及其他侵犯權利方式的風險。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決,將結束數名難民申請者,首次於2007年在聯邦法院發起的長期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