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小額索賠的入稟狀顯示,原告Alton Hei Ching Cheung 上月16日前往位於Westminster Highway的溫哥華機場喜來登酒店,向正進行罷工的酒店員工表達支持。
他不是工會成員,當時已進入酒店,並拍攝照片與視頻。
Cheung解釋,到酒店是要了解在工會員工罷工期間,酒店是否違反勞工法。
當酒店人員向他查詢時,他聲稱要探訪一位在酒店內居住的朋友。
酒店人員想檢查Cheung要探訪的人,並將他帶到大堂時,兩名保安員指,他非法進入酒店。
他表示會離開,但兩名保安員已封鎖出口,然後用手臂擋著他,阻止他離去。
入稟狀指,Cheung更聲稱兩名保安拘留他20分鐘,於拘留期間,酒店保安、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對他進行拍攝,令他感到害怕及受到威脅。
酒店人員其後說已報警,但就向原告稱他可以離開。
Cheung 昨日入稟列治文小額索賠法庭,要求酒店賠償3萬5,000元損失,以及利息與其他費用。
所有指控仍未獲法庭認證。
溫哥華機場喜來登酒店未作出回應。
該酒店的員工自2020年6月以來一直沒有僱傭合約,一個多月前發起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