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溫市居民認為該市已實行6年的空置房屋稅違反權利與自由憲章,要求法院宣布稅項無效。
溫市居民Lucy Dan及Danice Macleod上月聯合提出訴訟,聲稱雖然他們的情況不同,但空置房屋稅為他們帶來極大的精神與經濟壓力。
Macleod在溫市西區擁有一間房產,該房產已屬於其家人50年,她在亞省班芙的租賃土地上有另一項物業,由於她必須將其申報為主要住所才能維持租約,因此,她要讓前戀人住在溫市的房屋,以避免繳交空置房屋稅。
她在法庭文件中透露,有關稅收對其生活構成嚴重影響,並屬無盡壓力與憂慮的源頭。
此外,Dan自2011 年以350萬在西區購買一間房產後一直是溫市居民,但地點是一處已燒毀及拆卸的房屋,她希望獲得按揭貸款,以建造一座新房屋。
她在法庭文件中表示,由於土地空置,一直無法獲得貸款,亦無法出售該房產,令她在2022年報稅年度繳納11萬3,000元空置房屋稅。
兩名原告均稱,稅項是在沒有舉行過公聽會的情況下設立,其目標與應用等問題亦非常含糊。
有關訴訟是涉及該稅項的最新一宗法律挑戰,另有很多業主以法院程序外的方式作出投訴,以及按市府的仲裁程序對稅項提出上訴。
目前未清楚對稅收問題提出訴訟的人數,亦不清楚在沒有透過法庭程序而達成和解的數據。
空置房屋稅於2017年生效,適用於報稅年度內閒置超過6個月的住宅物業,稅項只有少量情況可獲豁免,現時是按物業估值徵收百分之3稅款,收到的稅款會用於溫市的可負擔房屋基金內。
由於公眾普遍擔心富有的外國投資者在溫市購買房屋及公寓後,就讓物業空置,因此實施空置房屋稅,支持者表示,物業空置加劇溫市的住房短缺情況,並導致房價上漲。
據2022年的稅務報告顯示,溫市評估有6,880萬元稅收與罰款,但只收到3,250 萬; 2020年時,兩項數據分別為3,790 萬及2,790 萬元。
溫市市府於2021年曾對7,000 多處房產進行審計,發現只有104間房屋無人居住,但各業主就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