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Hamilton 市兩名前救護車人員,在2017年在一宗槍擊案中,未有向中槍的中東裔男子提供及時協助,令傷者死亡,被控刑事控罪,拒絕提供生命所需,罪名成立。
案發時19歲死者Yosif Al-Hasnawi在2017年12月在調解一宗糾紛時被人槍傷,他在警員接報到場後40分鐘才被送到醫院,並在10分鐘後死亡。首先到場的兩名分別55及32歲的救護員,被指沒有即時為傷者急救,被控未能提供生命所需。
辯方律師表示,兩名被告相信中槍少年只是被BB彈或汽槍打中,以為他傷勢並不嚴重。
被告的律師表示他的當時人及旁觀者的口供都支持有關觀點,指死者的傷口看起來並不嚴重,沒有明顯血跡。
不過證據題示,死者是被點22口徑真槍打中。檢察官認為,鑒於救護員的基本培訓及職業操守,兩人應該更嚴肅地對待傷者的傷勢。醫學專家亦證明,傷者的傷勢可能從外面看能明顯見到。另外死者父親在槍擊案發生後亦對記者表示,兩名到場的醫護人員認為死者死前在做戲,當死者臨死前告訴兩人他很痛苦及不能呼吸時,兩名救護只更在取笑死者。
法官今日判兩名被告有罪,指兩人在槍擊案當日忽視他們原有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