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衛生部長Mark Holland霍蘭宣布,受監管的非醫生醫療護理專業人士,將能向所屬省政府收取原由醫生提供的必要醫療服務費用,有關變化是對《加拿大健康法》新詮釋一部分,法案將於2026年4月1日生效。
他說,此舉是必要措施,原因是有部分病人需自掏腰包來支付必要的醫療費用,包括於部分私人執業護士診所接受的治療。
霍蘭表示,向病人收取服務費用不符合全民醫療保健的原則,執業護士亦應能像醫生一樣,向醫療保健系統收費。
不過,他強調,有關變化要到2026年才會出現,原因是省與領地政府需足夠時間來調整他們的醫療保健計劃。
霍蘭在星期四發送予全國衛生廳長的詮釋信中發布這項指令,並修改哪些醫療服務提供者屬於加拿大的醫療保健體系。
霍蘭於接受訪問時表示,對病人需為公共醫療服務付費深感憂慮。
他說,做法顯然不符合《加拿大健康法》的精神,其發出的詮釋信將阻止這項做法。
此外,新政策亦授權非醫生的醫療護理專業人員,可提供他們有資格提供的全方位護理服務。
霍蘭稱,執業護士更可協助減輕初級護理醫生與整個醫療保健系統的壓力。
他透露,很多受監管的醫療護理專業人員,例如執業護士、藥劑師與助產士的執業範圍已經擴大,以便能更好地充分利用他們的能力、知識與技能,以增加病人獲得所需護理的機會。
霍蘭稱,各項變化將透過聯邦醫療轉介撥款,在各省與領地實施,若病人已支付必要的醫療護理費用,這筆費用可以從中扣除。
他解釋,推遲執行新政策的原因,是他於過去兩年來一直與省及領地政府進行磋商,以為新政策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