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假釋局指,一名在低陸平原的性罪犯,在假釋期間再犯性罪行,決定將他的監管特殊條件期延長,但根據法例只能延長到本年11月,屆時他的監管令將屆滿。
性罪犯Jerry Jaromir Dvorak的案件經理向假釋局提出建議,要求維持被告在特定地方居住的條件,直到 11 月他的10 年期假釋屆滿為止。他認為,被告再次犯罪的風險很高。在其中一宗案件中,發生在公共游泳池,被告的目標是一名年幼的兒童。
被告1992年在素里市,持武器性侵犯一名性工作者,而被判入獄10年,從2003年到2013年入獄,並被指定為危險罪犯,但他之後成功地對性罪犯定義提出上訴,直到之後再被重新審判,並再次被判性罪犯定義成立。判決指出,62歲的被告從1979年開始,已經有很多做成個人傷害的犯罪歷史。
在2013年,被告出獄並開始他的10年的受監督假釋令。在2016年,他購買及飲酒後違反假釋條例,監督令要暫停12個月。
至2019年,他無端地以一條可伸縮天線襲擊一名男子,受害者要被送往醫院,他逃離了現場,後來被警員拘捕,他被判犯持械襲擊控罪。
2021年,Dvorak被控在公共游泳池觸摸一個六歲兒童,抓住了孩子的腳部及 擁抱該名孩子,母親於是報警。
假釋局判他違反禁止與18歲以下女性場地出現的條件。他承認控罪,並被判緩刑一日。非禮的控罪就獲中止起訴。
由於10年期即將屆滿獲釋,他獲得休假特權,用以協助重建家庭及獲社區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