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埠警方於12月21日中午12時左右接報,3th Avenue夾7街交界發生意外,一輛汽車與一部電動滑板車相撞,滑板車上的人受傷,需送院治療,沒有生命危險,肇事司機則留在現場協助調查。
警方指,市內最近發生多宗青少年使用電動滑板車的受傷事故,其中一名傷者只有12歲,因此,警方促請家長應重視電動滑板車對使用者所構成的風險。
警方提醒公眾,二埠不屬於省府的電動滑板車試驗項目地區,意味電動滑板車在公共道路與行人道上行駛屬違法行為,而在參與試驗計劃的城市,使用者的最低年齡為16歲、必須配戴頭盔、並需遵守限速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