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業主立案法團入稟卑詩民事審裁處,指控一名業主違反短期租賃附例,將單位透過短期租賃網站Airbnb出租,要求支付7,000元罰款。
業主Jessica Dexter反駁稱,當業主立案法團要求她停止將單位宣傳作短期出租時,她已遵守要求,並批評,法團在處分她時沒有按適當的程序處理。
據物業的附例顯示,任何違反規定的人將被處以每日1,000元的罰款。
Dexter於2022年8月8日首次收到警告信,通知她法團已知道其物業正於Airbnb出租,要求她合作,停止有關做法。
在2022年9月的另一封信中,法團通知Dexter已發現2022年8月、6月、5 月、4 月、2021年7月、3 月、及2018年7月曾有人入住該單位,並於Airbnb留下評語。
Dexter透過電郵反駁法團的說法,法團其後聲稱,她透過廣告網站Craigslist將單位列為短期出租,但Dexter再次駁斥,不過,當民事審裁處即將舉行聽證會時,她改變立場,並在質疑聲中刪除廣告。
由於Dexter曾刊登7次廣告,因此,法團要求她去付7,000元罰金。
審裁處最終以中間立場作出裁決。
審裁處發現,法團對Dexter的部分罰款無效,原因是附例在當時仍未生效,只有其中兩項罰款具效力,並指令Dexter支付2,000元罰款,法團亦獲要求Dexter停止刊登廣告的指令。
包括法庭費用在內,Dexter需共向法團支付2,247.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