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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2, 2024

一名居住在社區房屋單位的殘疾人士因欠租45元被迫遷 卑詩最高法院認為不合理

卑詩最高法院上星期推翻省住宅租務處的決定,該決定容許溫市一個社區房屋營運組織因一名殘疾男子欠租45元而將對方迫遷。

法官Lisa Warren在裁決中更稱,住宅租務處的決定顯然並不合理。

據法院的裁決顯示,該名男子於2023年2月搬入溫市中心一個由Kettle Friendship協會營運的低收入人士津貼單位居住。

由於租戶接受省府的殘障援助,省社會發展及扶貧廳直接全額支付其每月420元的租金。

不過,扶貧廳在去年4月意外地少付45元,短缺的款項最終要透過住宅租務處介入。

法院的裁決稱,該名租戶曾收到單位業主的兩封函件,通知款項不足的問題,他於之後的5個月內,再收到兩封警告信,他說,當時已自行支付45元,但他在住宅租務處的聆訊上,未能提供證據。

此外,裁決指,雖然第4封函件是要求租戶在9月底前支付未繳款項,但單位業主於9月19日已向他發出為期一個月的遷出通知,該租戶曾試圖透過住宅租務處取消通知,但租務處在本年1月10日所作出的決定,支持業主及其提交的證據。

仲裁員Brian Ho Yee在決定中表示,租戶沒有支付45元餘款,並曾多次收到欠款通知,在超過3次的通知下他仍未支付,已符合迫遷前需作出通知的最低次數。

不過,Warren法官不同意仲裁員的結論,並認為對方沒有考慮到由扶貧廳直持支付房租,及欠款不多的問題,從表面上看,有關決定顯然是不合理,在仲裁員面前的記錄中,其決定亦無法合理地獲得支持,因此,法院裁定,該名租戶可繼續住在他的柏文單位內。

據法院的裁決顯示,Warren法官同意該名男子可申領訴訟費,但Kettle Friendship協會就不獲接納,她說,有關決定並不代表業主採取措施,以執行住宅租務處的指令時存在行為不當,但協會就只是提供很短的時間來讓租戶處理問題。

協會發出的聲明表示,若出現延遲或未支付租金的情況,協會不會輕易驅逐租戶,並會與租戶合作尋找解決方案,而本個案中要發出遷出通知是有其他原因,但協會拒絕透露細節,原因為他們仍在積極處理住宅租務處的仲裁程序。

Warren法官在裁決中指,裁決不會妨礙租務處舉行另一次聆訊來解決其他問題。

代表租戶的律師發出聲明強調,其團隊對法院的裁決感到滿意。

BC房屋局表示,省住宅租務處於本年首6個月,已收到1萬2,039份需仲裁的申請,並有116份司法覆核申請,佔個案總數不足百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