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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5, 2023

「因紐特地區兒童青年廳」嚴重忽視一名原住民寄養兒童 被判罰2萬5000元 創下先例

魁省法院一名法官,判因紐特地區兒童青年廳要向一名19歲的因紐特年青女子,賠償2萬5000元,作為該部門過去15年,忽視要負責照顧寄養女童的責任,創下本國首宗先例。

通常,之前本國法院發現兒童廳職員或社工怠忽職守,法官一般會下令採取某些糾正措施,包括任命新的社會工作者,提供額外的服務,支付治療費用或提供口頭譴責。不過今次案件是直接判局方要向受害兒童賠償。

案件在去年11月宣判,但本星期才公佈出來。因紐特地區兒童青年廳因為沒有先例可巡,反對判決,正就案件上訴。

案中女子出生於2004年,在3歲時,在2006年被兒童青年廳接管,安置在HUSON BAY 一個小鎮的寄養家庭中。不過2007年,警方警告省兒童青年廳,該寄養家庭的養父曾多次入獄,涉及多宗刑事案件,養母經常面對家庭暴力。養父過去曾被指控性侵犯未成年人士,但不清楚他曾被定罪。兒童青年廳沒有理會,女童一直在該寄養家庭在一起,直到2018年為止。

法官表示,該寄養家庭在期間是有提供一些適當的照顧,但也同時有濫用藥物及家庭暴力的情況出現。由該名女童被安置到該家庭後,到2016年的10年間,當局從來沒有派過人去檢查該名女童。直至學校通知魁省青年廳,女童在學校有行為問題後,才再次意識到這個女孩存在。

案情指,社會工作者恢復與女童聯繫,但之後五年時間繼續忽視案件。

法官指,該名少女是受魁省青年保護部門的官員照顧,不過職員將她遺忘了近15年。法院的結論是,這種經濟補償雖然不完美,但卻是糾正這名青少年多年來所經歷的傷害的唯一可能選擇。批評什麼處罰才可以足夠強大,足以反影當局這些年來完全沒有跟進個案,指女童的情況完全被官員遺忘,沒有人關心她的福祉或法律權利。批評局方已經接收到有關資訊,但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沒有驗證,也沒有進行干預。該寄養家庭並沒有向孩子提供服務,但就繼續從兒童青年廳獲得經濟利益。

法官亦補充指,依照有關部門的做事手法,估計今宗案可能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案例。

負責管理該地區青少年保護服務的因紐特地區兒童青年廳衛生和社會服務局,表示會對法院的決定提出上訴。指他們局長個人對這種情況非常敏感,並與其團隊及各種合作夥伴合作,改善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