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杜魯多上星期一引入《聯邦緊急狀態法》,國會今日相信會就法案進行投票。
公共安全部長Marco Mendicino昨日在下議院就聯邦緊急狀態法辯護,指法例成功令渥太華及向邊境地區的示威被驅散。
另外聯邦保守黨臨時黨領Candice Bergen表示,該黨將不會支持聯邦《緊急狀態法》動議。Bergen表示不認為將會有任何事情去改變保守黨的立場。她質疑為什麼杜魯多會採取這種激烈的行動。另外有人正在推動自由黨撤銷法案,因為渥太華的示威及封鎖似乎已經結束。
法例給予的權力,可以禁止示威者的多項活動,包括不准帶 18 歲以下人士參加車隊抗議活動,亦禁止以外國公民身份前往加拿大參加抗議活動,及如果眾籌網站擁有,或控制與車隊相關的任何資金,則必須在聯邦金融監督機構註冊。
根據法例,一旦發佈緊急狀態聲明,不需要先進行投票就已經自動生效,執政自由黨政府亦可以有權取消緊急狀態法,或被國會推翻,現有的緊急狀態有效期為30日,政府亦可選擇有需要時延長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