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Kelowna一名12歲女童今年春季透過手機玩社交媒體TIKTOK花費1萬2000元。
女童母親向加拿大電視台CTV表示,接獲信用卡月結單後發現事件。母親指,女兒透過蘋果手機購買TIKTOK虛擬貨幣,而手機應用程式鎖定了母親的賬戶,女兒購買的虛擬貨幣主要用於購買追隨者及點贊的數量,令到女兒自拍上載的影片獲得更高排名以及曝光率。
TIKTOK接受CTV查詢時表示,用戶必須年滿18歲才可購買虛擬貨幣,並指,購買有關貨幣後不能退款。
該名母親期後致電TIKTOK了解,TIKTOK建議用戶向蘋果的App Store查詢並要求退款。
TIKTOK期後向CTV發聲明指,基於有關款項對該用戶的經濟構成壓力,公司已經直接聯絡該家庭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