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法院將百貨公司Hudson’s Bay的債權人保護期,由5月15日延至7月31日。
Hudson’s Bay的律師 Ashley Taylor表示,有必要延長期限來尋找公司與其資產的買家、以及租約的接管人。
此外,Taylor更要求法院批准,向Hudson’s Bay的優先貸款人償還1.65億元債項,原因是Hudson’s Bay清倉銷售所帶來的資金,已超出其營運需求。
法院批准要求後,第一筆約4,600萬元款項將於5月23日左右支付予Restore Capital有限公司,另一筆的2,460萬元會支付予美國銀行。
Hudson’s Bay在本年3月申請債權人保護,公司稱,難以支付不斷增加的帳項,並已將所有門市的貨品清倉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