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2018年1月13日晚, 15歲華裔少年黃曜輝與兄長及父母在溫市同吃晚餐後,正與父母乘車返回高貴林,當經過百老匯東街East Broadway夾Ontario 街時,坐在後座的黃曜輝被街頭槍戰的流彈擊中胸部,留院兩日後不治。
卑詩最高法院星期一裁定,疑兇Kane Carter兩項二級謀殺罪名成立,除黃曜外,案中另有一名男子亦中槍死亡,以及一名路過男子在自己的汽車內被子彈擦傷。
控方早前在法院上指出,案中另一名死者Kevin Whiteside於案發當晚,前往一間餐廳企圖槍殺幫派份子Matthew Navas-Rivas,Carter期間開槍還擊,Whiteside身中兩槍喪生。
在初審中,Carter對兩項二級謀殺及一項嚴重襲擊罪名的指控均不認罪,但承認案中的部分情節,包括他在案發前數月才由安省前來大溫,一星期後又折返多倫多,以及案發時有一部黑色客貨車停在現場,該部客貨車更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
雖然案件有大量證據,包括40名證人與100多件物證,但沒有人親眼目睹Carter開槍。
控方承認,本案幾乎完全基於環境證供,但根據遺傳基因DNA證據、警方的現場案件重組、以及手機記錄,Carter很可能是槍手。
控方認為,Carter當晚在溫哥華是為殺害Whiteside,而他當時亦在區內,目的是要殺害敵對幫派成員Navas-Rivas。
辯方則稱,有合理原因懷疑Carter並非案中的槍手。
不過,陪審團仍裁定他兩項二級謀殺罪名成立。
Carter將面對兩項終身監禁的刑罰,陪審團稍後會決定他服刑10年或25年才具資格申請假釋。
在法院宣判後,黃曜輝的父母情緒激動,不願接受媒體採訪。
Carter於去年已經受審,但法院在去年9月,因陪審團經5日審議後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宣告審訊無效,需安排重審,法官更叮囑陪審團不要猜測上次審訊無效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