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1日起,透過快速入境系統Express Entry申請永久居留的新申請人,除非符合個別豁免條件,否則需提前完成移民體檢程序才能提交申請。
在新例實施前,外國公民提交永久居民申請後,才必須按聯邦移民部的要求完成體檢。
不過,若符合個別條件,包括曾於過去5年內完成體檢、之前的體檢顯示申請人對本國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全的風險較低或沒有風險、或申請人已經在加拿大居住,則可獲豁免,並可於收到永久居留申請的邀請後才接受體檢,而體檢的有效期通常為完成日起的12個月。
此外,申請人及其所有直系親屬,包括配偶與同居伴侶、受撫養子女、以及受撫養子女的受撫養子女等,必須完成體檢程序,即使不陪同申請人前來加拿大的家庭成員亦必須完成,並由移民部認可的指定醫生進行有關檢測,指定的醫生可進入移民部的電子醫療系統,並代表申請人將體檢結果直接發送予移民部。
當完成體檢程序後,指定醫生會向申請人提供一份資訊列印表、或前期醫療報告表。
若申請人透過網上提交申請,需提供其中一份文件作為已完成體檢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