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安省高等法院強制引入的法案,無法在3月19日的最後期限前獲國會通過,聯邦移民部長Marc Miller米勒公布,政府為被稱為「迷失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的海外出生第二代加拿大人,提供獲公民身分的機會。
迷失的加拿大人是指於國外出生、但加籍父母亦出生在另一個國家的人。
聯邦保守黨政府於2009年修改法律,規定在國外出生的人不能令子女可繼承其公民身分,除非他們的孩子在加拿大出生。
安省高等法院在2023年12月19日裁定該法律違憲,聯邦政府同意裁決,並決定修改法例,並於去年5月引入C-71號《公民法修正案》。
自裁決公布以來,政府已3度延長通過法案的最後期限,希望能延續受影響者的公民身分。
米勒說,政府正向法院申請,將目前的期限延長12個月,以爭取時間重新在國會引入C-71號法案; 容許向2023年12月19日前出生或收養、並受現有出生限制的人; 以及2023年12月19日或後出生或收養、父母具本國公民身分、父母在加拿大累計居住至少3年的人授予特殊公民身分discretionary citizenship gran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