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公布一項去年已作出的裁決,容許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於沒有授權的情況下部署監控技術。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Paul Crampton 去年10月裁定,容許CSIS在加拿大境內外使用某類型的監控技術而無需獲得授權。
該裁決之前被標記為高度機密,另由於國家安全原因,有關技術與目標的細節至今仍未公開。
Crampton解釋,CSIS已在2021年底申請授權,部署針對現有調查目標的新工具,其裁決提到該技術曾於無授權的情況下,在2018年用於一個試驗計劃,針對在國內與國外進行調查的加拿大人及非加拿大人。
此外,Crampton提及國家安全與情報審查委員會,委員會於 2019 年提交給聯邦公共安全及應急準備部長的報告中, 似乎亦包含有關技術的類型。
Crampton裁定,CSIS 在加拿大境內使用該技術的4項用途毋須授權令,在加拿大境外使用該技術不會違反任何國際法則,因此亦毋須獲授權。 不過,在加拿大境外收集、並用於刑事訴訟的信息,需根據權利與自由憲章進行可接受性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