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已拒絕一個獨立委員會的建議,將法官的薪酬提高2萬8,000元,並表示,在目前的經濟情況下,加薪並不合理。
聯邦司法部長Sean Fraser弗雷澤星期一透過網上發表聲明稱,政府堅決反對四年一度、由司法薪酬福利委員會本年夏季提出的所有一次性加薪建議。
該委員會在本年7月建議政府,將大部分聯邦任命法官的薪酬提高2萬8,000元,並將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薪資提高3萬6,000元,委員會認為,加薪對維持法官職位的吸引力至關重要。
委員會亦建議將助理法官的薪酬,從目前全職法官薪酬的百分之80提高至百分之95,並是自2006年以來,首次在不進行指數化調整的情況下一次性加薪。
聯邦政府在回應時指,由於民眾面對日益加劇的經濟不確定性,以及政府正準備削減公共開支與精簡官僚架構,現時為法官加薪實屬不妥。
政府認為,法官的薪酬已經足夠,無論如何,在全面審查開支、包括可能裁減公共部門職位時,不應成為新增財政支出的來源。
此外,政府強調,委員會的部分調查結果自相矛盾,或倚賴過往事例證據、而非數據來證明吸引優秀人才變得越來越困難。
有分析指,這項決定幾乎肯定會引起司法界的質疑,他們曾向委員會透露,私人律師與法官的薪酬差距日益擴大,法院越來越難以吸引頂尖人才。
現時在1,200名聯邦任命的法官中,大部分的年薪為41萬4,900元,最高法院法官的年薪接近50萬,首席大法官的薪酬則較其他法官多約4萬元,他們更享有福利與退休金,政府形容為全國最好的退休計劃之一。
法官的薪酬每年按行業綜合指數IAI進行調整,三年最高漲幅為百分之14,政府唯一接受的加薪方案便是維持這項增長幅度。
政府強調,根據IAI進行的年度法定指數調整,法官薪酬的增長,在大部分年份均已超過生活成本的增長幅度,換句話說,在大多數年份,IAI指數調整所帶來的增長已可稱為加薪。
另一方面,政府對委員會的其他調查結果亦不作理會,包括一次性加薪對吸引優秀候選人擔任法官職位是必要等。
該委員會在7月的報告中同意加拿大司法協會的觀點,即法官薪酬過低,難以繼續吸引頂尖人才,但委員會不同意法官提出一次性加薪6萬元的要求;而法官協會與委員會報告均強調,申請擔任法官的高質素私人機構律師人數太少,可能令法官隊伍的專業人才缺乏,並面臨長期填補空缺的挑戰。
不過,政府認為,相關證據僅過往的事例,遠非客觀公正,數據反而顯示,法官候選人的數量並無問題,私人機構律師仍是申請人中的大多數。
政府的報告指,委員會倚賴直接受影響者的主觀陳述,而缺乏提供資訊來源或統計分析等細節。
政府亦向委員會透露,其提出的2萬8,000元加薪建議、與其自身關於法官薪酬應與公務員DM-3薪級保持一致的結論互相矛盾; 政府表示,本次加薪將使法官薪酬更接近DM-4薪級,但委員會就已明確拒絕將該薪級作為合適的比較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