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精神健康及癖癮廳長 Ya’ara Saks薩克斯星期二在國會山莊宣布,批准BC省的要求,將在公園及醫院等公共場所使用毒品重新定為犯罪行為。
薩克斯向媒體表示,已經批准有關要求,並即時生效。
BC省推出為期3年的藏有少量毒品非刑事化試驗計劃已超過一年,計劃容許藏有少量個別非法毒品,包括海洛英、芬太尼、可卡因與安非他命。
加拿大衛生部亦已發出豁免,容許試驗計劃繼續進行。
不過,在遭到政界人士、醫護人員及警方的多次批評後,省長David Eby尹大衛上月要求衛生部,重新將在公共場所使用毒品定為罪行。
雖然作出有關變化,省民仍可擁有少量硬性毒品,並有例外情況,包括容許公眾在私人住宅、合法庇護所及過量吸毒預防場所使用非法毒品。
省府早前曾試圖透過立法,將公共場所吸毒定為非法行為,但減少傷害護士協會入稟法院,對法案提出質疑。
加拿大衛生部批准的變更,使警方有權於公共場所,包括醫院、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園內,介入非法使用毒品的行為。
在聯邦政府星期二公布消息前,吸毒者權益倡導者曾批評省府的要求。
其中減少傷害護士協會主席Corey Ranger認為,該項要求,是為在秋季省選舉行前獲得政治分數。
他說,應努力尋求住房與精神健康支援等解決方案,但省府就退回到他們唯一可做的事,就是作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