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司法部長Sean Fraser弗雷澤於星期四公布,引入《保釋和量刑改革法案》Bail and Sentencing Reform Act,包括80多項針對性條款,對《刑事法》中的保釋與量刑框架進行修改,有關修改是在廣泛諮詢的基礎下進行,並對青少年的司法系統作出修訂。
在更嚴格的保釋條件上,弗雷澤表示,法案將使保釋更為嚴格、並令罪犯更難獲得保釋,包括在再犯與暴力罪行案件中,引入新的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從拘留開始,被告必須證明其應獲保釋的原因。
在考慮是否准予保釋時,修正案將指示警方,在違反公眾利益、或需拘留以保護受害者或證人的情況下,不得釋放被告; 法院亦要考慮具體因素,包括指控是否涉及隨機或無故暴力行為、被告是否有任何未決定的指控,並設定更嚴格條件,包括武器禁令等; 另明確規定,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案件中,法院必須嚴格審查被告的保釋計劃,其中被告必須清楚地證明其計劃可靠與可信,才能獲得保釋。
此外,於嚴厲的量刑法律上,弗雷澤稱,法案將加強對慣犯與暴力罪行、包括汽車盜竊與敲詐勒索等的量刑法律,意味被判罪名成立的人,將面對更長的監禁時間; 修訂案亦要求對暴力汽車盜竊、入屋爆竊、敲詐勒索與縱火罪行作出連續判刑,並容許對慣犯作出重複性暴力罪行的量刑,意味罪犯將連續服刑,而不是同時對多項罪行一併服刑。
新的加刑因素將適用於針對應變人員的罪行、零售店盜竊、以及破壞重要基礎設施的盜竊或破壞行為; 法案更會取消對某類性侵與兒童性罪行的家居軟禁刑期,並恢復造成人身傷害、死亡與誤殺的刑事疏忽駕駛禁令,以及加強懲罰執行力度。
弗雷澤強調,聯邦政府對《刑事法》的修改,只有在各省與地區政府盡責地支持實施的情況下才能有效執行,包括妥善管理與配置司法行政資源,例如警務與檢控部門、保釋法院、保釋監督計劃、省級法院、監獄與受害者服務機構等,聯邦政府稱,期待繼續與各省與地區政府合作,確保刑事司法系統正常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