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移民難民和公民部更新永久居民申請人收集生物識別信息的政策,自6月 14 日起,任何申請永久居留的人必須提交生物識別信息。
聯邦移民部發布的更新政策,意味恢復新冠疫情前的永久居民申請程序。
在新冠疫情期間,移民部在全球案例管理系統中制定政策,如果永久居民申請人於過去10年內,與臨時居民申請一起提交過生物識別信息,便毋須重新提交相關信息。
移民部在2020年9月容許新移民在過去10年內,曾向移民部提交生物識別信息後均可申請成為永久居民。有關措施是為應對防疫限制措施,很多簽證申請中心被迫暫時關閉而無法處理申請。
移民部當時了解到很多永久居民申請人已經、或以前擁有加拿大臨時居民身份,並已應要求提供生物識別信息。
自防疫限制開始放寬以來,移民部一直在努力恢復疫情前的服務標準。
移民部向加拿大大律師協會的電郵中解釋,於永久居民申請中重複使用生物識別技術,是在疫情下採取的臨時措施,由於疫情已結束,移民部正恢復常規程序,有關程序要求申請人,無論以前的生物識別信息是否有效,均需提供其生物識別信息,以支持正提出的任何永久居民申請。
不過,更新的政策不適用於以工作、訪客或學習簽證申請臨時居民身份的人; 申請延期的臨時居民亦不需重新提交生物識別信息。
移民部要求申請人在首次申請於加拿大生活、工作或到訪許可時,提交其指紋和有臉部的照片,提交生物識別信息的費用為85元。
生物識別技術用於協助保障國民的安全,並保護移民系統的完整性,亦被認為對申請人來說並非具侵擾性,同時使他們易於識別,除有部分豁免外,對所有移民申請人均屬強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