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引入禁止住宅加租政策,不過溫哥華的一名租客表示,他的房東正試圖通過提高停車費百分之233,來繞過本省的禁令。
投訴人20年前搬到西區一所柏文,他表示現在第一次見到泊車費上漲。他的停車費一直是每月30元,但上星期他的物業管理公司通知他,將在2021年1月1日,將上漲到100元。
該公司表示,以前租戶可避免提高停車位租金,但現時已經無不可能。在明年,公司面對公用事務,維修,運營及地稅成本的持續增長,因此公司十分遺憾地指出,各項成本增加不可避免令費用上漲。
投訴人已經向BC住宅租務辦公室投訴,他指出過去一些同樣案例去證明,今次提高停車費是非法。
在2013年曾經有一個判例,指如果租戶的停車費與租金是分開計算,房東不能將增加停車費,因為,本省法律只允許增加住宅租金,而不允許增加與租金相關的任何其他費用。
另外如果租客的停車費是包含在租金內,房東亦不能向該租戶收取停車位的任何額外費用,而只能根據省租務法增加租戶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