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警方被指濫用暴力,一名7個月大女嬰受傷。
投訴人是一名50歲男子,他表示,在上星期六帶住她的7個月大女兒,在溫市東區乘座一部巴士。女嬰放在嬰兒車內。期間一名女子上車,該名女乘客在車上並堅持與所有乘客交談。那個女子不停地說話,但車內的人多次要求該女子停止。不過女子並沒有停止,由於她的行為,與其他人引發爭執,令該女子打911報警。
巴士之後停下來,一名警員上車,並要求投訴人是落車。之後有更多警員到場,不久之後,警員與投訴人發生推撞,令嬰兒車翻倒了,
投訴人指,其中一名警員攔住他,但他告訴對方自已沒有做錯任何事,警方無權將他拘捕。不過警員就將他摔倒地上,期間他推住的嬰兒車翻側,車內七個月大的嬰兒跌下來,投訴人與一名女警抓住嬰兒。警方並用手扣扣押投訴人。
有目擊者表示,嬰兒額頭右上角有非常輕微的擦傷,但巴士上的女子就沒有被捕或拘留,認為警方的反應非常不合理。
溫市警方發言人Steve Addison表示,案發在 8月28日,警方接到一名婦女打911電話報警,指她看到一名嬰兒在Commercial 夾Kitchener 街,從嬰兒車上掉下來,撞到地面。嬰兒在哭,而嬰兒的父親看起來情緒受困擾,警方因為相信有嬰兒處於潛在危險之中,於是立即派員處理。
警方亦指投訴人因為不與警方合作,於是被落手銬。事件已提交省兒童和家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