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日前發生一宗單戶房屋火警,屋內7個人並不知道自己的房屋起火,消防局再之提醒公眾,房屋內要設有有效的煙霧警報器的重要性。
事發在5 月 6 日上午 9 點,消防員接報西 46街2100號路段一間獨立屋冒出濃煙,消防員到達現場後,發現屋頂已經冒煙,立即採取行動進入火災現場並搜尋屋內住戶。
當消防員進入屋內後發現,屋內仍有七人,他們並未意識屋頂已經起火,該間屋內有多名學生居住,但沒有安裝煙霧警報器,無法通知住戶,火警時濃煙及火勢正在迅速蔓延。幸得有鄰居快速地警報,加上火警現場鄰近消防局,避免事件演變成重大生命及財產損失。
消防局表示,現代家庭的火災,已經比以往任何年代都來得更加劇烈及迅速,早期預警對於建築物內所有人都至關重要,房屋應該在在每一層樓及每個睡房外安要有裝煙霧警報器,這是降低火災風險的低成本解決方案,這也是溫哥華所有住宅的消防條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