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BC汽車保險局ICBC的客戶發起集體訴訟,要求退還因新冠疫情封鎖期間,省居民無法離開本省,但要為省外情況支付的第三方責任保費。
據提交BC最高法院的法庭文件顯示,ICBC在收取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間的省外保險保費時存在疏忽及獲得不當利益,代表250萬投保司機的訴訟稱,ICBC要求原告及其他參與訴訟的群體支付並不存在的保險產品。
不過,有關訴訟需經法院認證為集體訴訟才可繼續進行。
ICBC 仍未向法院呈交回應,但在一份電郵聲明中表示,於該兩個月時間,BC省司機沒有責任風險的情況完全不真確,並補充,法律要求司機必須購買第三方責任險。
來自溫市的原告Erik Watson-Hurthig要求ICBC退還他在該兩個月所支付的40 元第三方保費。
ICBC在2021年5月1日推出無過失保險,至7月1日恢復非必要旅遊時結束。
據無過失保險規定,BC省司機毋須第三方責任保險來保護自己,免受省內的意外事故而被起訴,原因是於BC省投保的司機不能互相起訴。
不過,當省民在美國部分州及加拿大其他地區駕駛時,仍需購買第三方保險,有關地區可能會持續出現訴訟,或司機可能會破壞省內外其他不涉及車輛的財產。
本省強制的基本保險需包括至少20萬的第三方責任險,若繳交更高保費,司機可選擇達500萬的擴大保險保障範圍。
Watson-Hurthig 的律師發出的電郵聲明表示,原告在2021年為12個月的第三方責任險支付220 元保費,即每月約20元。
聲明稱,BC省從2020年3月19日至2021年6月15日限制非必要旅遊,另從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1日的省外休閒旅遊亦被禁止,雖然期內有旅遊限制,ICBC反而對第三方責任保險收取保費,但受保人在限制期內是無法使用有關保險,原告曾預計ICBC會退還部分保費,可惜至去年 5 月仍未收到回扣。
代表律師表示,BC省有250 萬名潛在集體訴訟成員,他們都有 繳納該兩個月的保費,但期間沒有在省外駕駛,現時除要求ICBC提供回扣外,亦要求ICBC就涉嫌疏忽與違約,並支付懲罰性賠償。
ICBC 在電郵中稱,局方已向司機發放兩筆總計9.5億元的回扣,以抵消新冠疫情令車禍風險減少,並包括旅遊限制,而在疫情期間,司機若容許駕車離開本省,他們亦需為行程提供第三方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