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一名佛教僧人及其擔任會長的寺廟正面對一項訴訟,指控其在2003年至2005年間,性虐一名兒童及虐待其身體。
據法庭文件顯示,男受害人現居於高貴林,曾遭受各種殘酷虐待,例如被吐口水、被潑熱水、被推下樓梯、強迫餵食、毆打、以及被迫進行性行為。
他指控的男子後來成為世界越南佛教真光寺的會長,於事發時,對方擁有該名男童的法定監護權,並被稱為老師。
真光寺位於溫市Commercial Drive附近的東一街。
起訴書概述男童最終要送院治療的原因,原告聲稱,被告曾踩踏其腹部,令他胃破裂。
起訴書透露,於2005年底,原告在卑詩兒童醫院住院約三星期後,被送往寄養家庭,溫市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不過,該名男童在調查期間保護其老師,並未說出真相。
原告於最初遭虐待時年僅6歲,法庭文件詳細講述他自當時起所受到的身心創傷。
訴訟尋求被告賠償他過去與未來收入能力的損失、未來的護理費用、以及懲罰性賠償等。
真光寺與寺廟的會長未回應媒體的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