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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6, 2026

溫哥華市審計總長指市府於市中心一座摩天大樓牌照工作上構成嚴重不當行為

溫哥華市審計總長表示,市政府未能追蹤地產發展商,承諾用於市中心一座備受矚目的地標式摩天大樓的600萬元社區配套設施是否有落實,構成嚴重不當行為。

溫哥華市獨立審計長Mike Macdonell在報告中寫道,市政府在該座名為Vancouver House的大廈發展項目管理方面的缺陷,令市政府帶來了不可接受的風險,也不符合市政府對公共資金管理應有的標準。當中包括市政府未能記錄、監督或執行該物業社區配套設施的投入,其做法低於合理標準,已足以符合浪費的定義。

Vancouver House是一座位於GRANVILLE橋頭的扭曲形大型摩天大廈,於2013年獲得時任市長羅品信及當時的偉境溫哥華主導的市議會批准。當時市府將土地,以約32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了開發公司Westbank。

根據市議會文件,Westbank在計劃中同意支付1000萬元給市府用作社區配套設施費用,這是溫哥華及其他BC省城市常用的談判方式。

市政當局將獲得資金用於改善基礎設施,以應對人口密度增加帶來的公共服務及基礎設施需求。

一份職員報告指,其中400萬元將以現金形式提供,另有價值600萬元的公共空間改善項目,將以實物形式進行,包括「特殊照明、售貨亭及公共座椅」以及「用於舉辦活動的基本基礎設施,及公共洗手間的無障礙設施等。

不過審計總長並未發現,有任何證據顯示,有關承諾的改善措施已經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