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於2023年9月在溫市「點亮華埠」活動內刺傷三人的男子曾向卑詩最高法院表示,是受上帝指示而犯案,他的代表律師Glen Orris在結案陳辭時稱,被告Blair Donnelly除受上帝的指示外、沒有其他動機去刺傷三人,並且有精神障礙,使他無法辨別自己的行為是否錯誤,因此,不應負上刑事責任。
Orris指,Donnelly被上帝希望他刺傷他人的信念所蒙蔽,並深信不疑,其精神病患更使他在無故襲擊無辜受害者時,無法作出有道德的理性決定。
不過,檢控官Mark Myhre不同意Donnelly符合不負刑事責任的法律標準,他說,只有存在妄想及有精神病狀態; 另無法意識到社會認為所做的事是錯誤,才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Myhre認為,被告唯一來自上帝的啟示,是決定推翻去喝咖啡的計劃,而他當時並無任何壓力或緊迫感。
Donnelly不承認3項嚴重襲擊罪,案發前,他獨自從位於高貴林的卑詩法醫精神病院離開、然後從Home Depot購買一個鑿、再前往溫市華埠、並於「點亮華埠」活動期間刺傷兩名女子及一名男子。
Donnelly已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早前出庭作證的精神科醫生更診斷他患有非典型躁鬱症,並有宗教妄想行為。
他在接受審訊時稱,原計劃騎單車去高貴林的一間咖啡店,但上帝指引他去華埠傷害他人。
法官在結案陳辭程序上,花大量時間討論如何解讀法律先例,即如何認定某人因精神障礙而不需負刑事責任。
法院將在10月24日作出裁決。
案發在2023年9月10日黃昏6時前,Donnelly在活動上刺傷數名觀看音樂表演的人,其中兩人背部遭刺傷,第三名受害者則前臂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