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至2016年期間購買指定品牌車輛的司機,有資格獲得7,800萬和解金的部分款項,該宗集體訴訟涉及汽車零部件價格操縱計劃,提交索賠的截止期限是10 月 30 日。
有關和解協議來自本國23宗集體訴訟,影響十間汽車製造商的車輛,包括寶馬、佳士拿、福特、通用、本田、萬事達、日產、Subaru、Aston Martin、積架、保時捷、豐田與大眾汽車等。
支付和解金的零部件製造商沒有承認任何責任或不當行為,但溫哥華、多倫多與魁北克城法院於本年6月底批准一份分配約 7,800萬元的協議,而集體訴訟不涉及各汽車製造商。
集體訴訟由加拿大四間律師事務所牽頭。
在1998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購買或租賃新車的消費者與企業,若其車輛是來自指定汽車製造商或品牌便符合資格,可於10月30日前,透過網頁autopartsettlement.ca 申請賠償,查詢電話為1-866-474-4331。
律師樓預計,所有索償車主將至少收到每項索賠的25元賠款,而不是每部車輛,集體訴訟和解亦不是回收任何汽車品牌的汽車。
至今共有45宗集體訴訟涉及串謀操縱加拿大新車的汽車零部件價格,並已追回超過1.79億元,今次是至少三輪分配款項的第二輪,日後仍有第三輪付款。
汽車零部件價格操縱指控引發全球的刑事調查,亦形成歷來最大規模的反壟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