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誓言在下次大選前將投票年齡降至16歲後,加拿大上議員Marilou McPhedran表示,加拿大早就應該效法。
英國政府於上星期宣布,會將投票年齡從18歲降至16歲,以加強英國的民主制度,並恢復人民對政治的信任。
McPherdran稱,自她加入上議院以來,這個問題一直是她的首要工作,她說,將投票年齡降低至16歲有利民主,反對建議的唯一理由只是基於現有的刻板印象。
McPherdran認為,加拿大正作出的決定會影響年輕一代,將投票權擴大至年輕人是合乎邏輯,並且關乎公平,原因是全國已有約有三分之一的16歲青少年擁有某種形式的工作,更已經是納稅人。
McPherdran曾在5月引入將聯邦投票年齡降至16歲的法案,但因國會休會及選舉的問題,令法案擱置,她表示,其首要工作是確保法案於9月國會復會時,進行二讀及提交委員會審議。
該法案在上議院二讀後因國會休會而終止。
McPherdran強調,會力求確保上議員能直接聽到年輕人的聲音,她對持懷疑態度的人會改變主意抱有信心,而英國的現狀,亦將對部分上議員產生影響,
在之前的辯論中,部分上議員及國會議員反駁支持降低投票年齡的論點,包括降低投票年齡可提高投票率等; 部分人更質疑年輕人是否成熟,無法作出明智的投票決定,並就應以何種標準來判斷是否降低投票年齡展開辯論。
英國曾於1969年降低投票年齡,當時英國更成為首批將投票年齡從21歲降至18歲的主要民主國家之一,很多國家其後迅速跟進,其中加拿大在1970年將投票年齡降至18歲。
此外,全國各地亦正努力降低投票年齡。
其中有年輕人於2021年,向安省高等法院提交質疑投票年齡的申請,他們認為,《加拿大選舉法》已違反《權利與自由憲章》,屬違憲的行為。
多倫多最近通過議案,容許16歲及17歲的青少年,在社區層面就規劃與政策問題進行投票; 一個致力促進卑詩省民主參與的省級委員會,亦正研究應否降低投票年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