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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8, 2025

卑詩警務投訴專員辦公室仲裁員認為 溫市警方對一名涉及醉駕的華裔警員懲罰太輕 將其停薪停職期加長7日

事發在2022年7月2日晚,溫市休班華裔警員Samuel Cheung因酒後駕駛,撞向車前的一部小型客貨車,經內部調查,警方認為他有失去信譽的行為,裁定他要停薪停職5日。

事發時,小型客貨車內有8名乘客,包括數名兒童,但無人重傷。

卑詩警務投訴專員辦公室下令對Cheung的處罰進行審查,擔任仲裁員的退休法官S. David Frankel 認為,據當時的情況考慮,將涉案警員停職12日應較為合適。

Frankel於判決書中表示,Cheung的行為既魯莽又危險,其行為反映他缺乏判斷力,不符合對一名曾宣誓會維護法律的人士期望。

調查員確定,Cheung當晚駕車前,已在溫市的住所內喝了數罐啤酒,並攜帶兩罐上車。

車禍於三角洲發生,事發後,警方在Cheung的車底發現一罐啤酒,另一罐就被Cheung扔進灌木叢。

Frankel稱,Cheung的汽車內濺滿新鮮啤酒,包括擋風玻璃及駕駛座前的儀表板,他當時接受兩次酒精測試,其中一次顯示其血液的酒精含量為0.11,超出法定的0.08上限。

Cheung其後承認較輕的不小心駕駛罪名,罰款1,150元,並禁止駕駛3個月,但早上6時至晚上9時除外,令他可以執勤。

負責對Cheung處罰的警司以其他同類案例為基礎,裁定他停職3至5日。

不過, Frankel認為,Cheung的行為較其他案例更惡劣,原因是其他警員在被攔截後,雖然酒精測試不合格,但車輛沒有撞到其他人,而Cheung不但在喝了數罐啤酒後仍駕駛,而且在開車時繼續喝酒,幸好沒有人因他的判斷力不足而受重傷。

Frankel稱,Cheung之前並無違紀記錄,並讚揚他承認自己的行為,更寫了一封信向受害者道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且已完成負責任駕駛的課程。

Cheung於事後已被調離行動職務。

Cheung的12日停職期分為兩個連續部分,其中醉酒駕駛停職10日、亂扔啤酒罐就停職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