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一名房地產經紀因未向省級監管機構申報曾被控招攬性服務,其後更獲判罪名成立,被吊銷牌照。
姓名譯音張振隆Allan Chun Lung Cheung在與省金融服務管理局達成的同意令協議中,承認存在專業不當、以及與房地產持牌人身分不符的行為。
據文件顯示,張振隆於2020年7月被控一項可公訴罪行,有關指控源自2018年11月所發生的事故。
同意令協議並未具體說明最初的指控內容,但表示,該指控已在2021年3月12日修訂為「為報酬而獲取或接觸『某人』的性服務」罪名。
張振隆同日對修訂後的指控認罪,獲6個月有條件刑期。
按本省的《房地產服務法》及其相關規定,所有持牌經紀在被控或定罪時,必須以書面通知省金融服務管理局。
不過,張振隆至2022年5月才向管理局透露其被控或定罪,當時他已服完緩刑令,據同意令顯示,他在網上申請續發營業牌照時才披露相關情況。
在2023年5月,張振隆向管理局提供一份於2020年7月發出的起訴書副本,監管機構於去年3月就對方的延遲披露資訊發出紀律聽證通知。
在同意令協議中,張振隆承認未能及時通知管理局其指控及定罪,構成專業不當行為; 他更承認存在行為不當,原因是他為獲取性服務而與他人進行接觸。
作為該行為的後果,張振隆同意吊銷其房地產交易牌照,另同意在簽署協議後的4個月內,向省金融服務管理局支付3,500元的執行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