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教育及兒童保育廳表示,全省所有60個校區都必須制定行為守則,限制學生在課堂上使用個人數碼設備,包括手機與平板電腦。
不過,由於具體規定會由各校區自行決定,因此,不同學校將適用不同的規則,甚至不同的教育工作者亦有不同的規定。
省教育廳發出的聲明表示,教師擁有專業自主權,可自主地決定如何以適合年齡與不同情況的方式來教授課程,並以最大的程度來滿足班上個別學生的學習需求,包括在課堂上使用數碼工具及科技,而所有限制的具體細節可能會因地區而異。
聲明指,若對無障礙設施存在關注、以及住宿或醫療健康有問題,兒童亦可使用自己的電子設備。
省府稱,已收到教育工作者與家長的正面應饋,認為減少使用電子設備,有助孩子在上課時更集中注意力。
有關規定於去年秋季首次執行,以減少課堂上的干擾行為,並保障孩子免受潛在的網絡危害。




